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关于疾控系统执业人员业务考核的通知
中心全体职工、各乡镇(中心)卫生院(所)公共卫生执业人员:
根据《执业医师法》和市卫生局(2008)300号、301号文件精神,按照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,经
1、县疾控中心建立疾控系统执业人员业务考核领导小组:组长周世熙,副组长:邓富亨、夏和珍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,办公室主任王明德、副主任李再兴,成员黄玲莉、邹木兰、虞建池、郭 燕。
2、考核对象:
①县疾控中心具有执业医师、助理执业医师(公卫、临床、护理、放射、中医等专业)资格的在职人员(含离岗待退及临时人员);
②各乡镇(中心)卫生院(所)具有公共卫生执业资格(含助理)的在职人员(含离岗待退及临时人员)。
3、考核内容
①技能考核。含医学基础、工作成绩、职业道德等,由县疾控中心进行。
②理论考试。闭卷考试,全市统一进行,以100分制计算,执业医师80以上分为合格,助理执业医师75分以上为合格。考试时间: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理论:
A、执业近5年内获县政府、市级(及以上)部门业务考试考核奖励、医学科学成果奖、年度先进个人中一项;
B、副高级以上职称2008年无不良记录者;
C、2007-2008年技术职称晋升一级者,如士进师、师晋中级职称者等;
D、支农半年以上、省级卫生单位进修半年以上者。
免试人员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,由县疾控中心统一报市疾控中心审核。
③继教考核。以200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为准,中级职称25分为合格(其中一类学分占10分),初级职称20分为合格(其中一类学分占5分)。
考核人员需提供200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(原件),由县疾控中心统一报市疾控中心考核。
4、结果判定。技能考核合格、理论考试和继教考核折合分,中级80分、初级75分为合格。理论考试占60%,继教考核占40﹪。
5、其它事项
①报名截止日期:
②个人需填写考核表,于2月9日报县疾控中心(在疾控中心黄玲莉处领表)。
③凡报名参加考核者,每人需交报名费100元,县疾控中心人员在报名时交纳,乡镇卫生院人员在交个人考核表时交纳。
④不参加考试考核者,责任自负。
6、补考。未达合格分的人员,半年后补考,补考仍不合格的另行处置;报名交费后
特此通知。
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